交通事故操作方法
01
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02
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03
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04
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05
小事故处理流程
1、第一时间打开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
2、初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
3、拍照取证,然后把车挪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并继续打开双闪、设置安全警告标识。
4、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
5、双方就可以各自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
6、事故双方就可以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定损,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