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慧律师亲办案例
醉驾量刑分三个档级
来源:王文慧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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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醉驾量刑法院自定三档级

  醉驾入刑实施两个多月,北京市法院已落判数十起醉驾案,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出台指导性案例及司法解释,醉驾案在量刑上存在尺度不一的情况。
  今天上午,丰台法院通报该院审理的12起醉驾案情况,法院结合审判实际统一裁判尺度,将醉驾量刑分为三个档级。也就是说,喝得越多判得越重。
  法官张亚林表示,由于没有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出台,目前醉驾量刑还没有统一尺度。
  为此,法院结合审判实际,统一裁判尺度,将醉驾量刑分为三个档级:血液中酒精含量 80—120mg/100ml,拘役一个月;120—180mg/100ml,拘役两个月;180mg/100ml以上拘役三个月。
  以上三个档级均是基准刑,具体量刑时,还要综合醉驾者是否有前科,有无超速、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认罪态度如何等综合考虑进行量刑,视其他情节减轻或加重刑期。
  丰台法院建议,今后可规定酒精含量80—100mg/100ml的,在拘役一个月至两个月的区间内选择量刑起点;100—200mg/100ml的,在拘役三个月至四个月的区间内选择量刑起点;200mg以上/100ml的,在拘役四个月以上选择量刑起点。
  除了量刑标准,法官还提出本市落判的所有醉驾案,结果均为实刑,所有被告人均被羁押。那么,在下一阶段,法院会不会对醉驾案被告人适用缓刑?
  举个例子,醉酒者在私家车库内挪车被抓,或在大漠醉驾摩托等情形,根据刑法缓刑条款的规定,“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的,不排除判处缓刑甚至免予刑事处罚”。到底能否判缓刑,法官表示期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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