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毅律师亲办案例
酒驾最新处罚标准
来源:孙毅律师
发布时间:2016-12-05
浏览量:457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内容由孙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孙毅律师咨询。
孙毅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248好评数7
莱西市烟台路52号良茂凯悦16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孙毅
  • 执业律所:
    山东齐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2*********26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青岛
  • 地  址:
    莱西市烟台路52号良茂凯悦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