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在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涉嫌数额100余万)于2016年10月12日被刑拘,刑拘后第二天,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本人就在第一时间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因为从刑事拘留到逮捕之间时间较短,而且此时间段是犯罪嫌疑人心理崩溃的时机,也是公安收集证据的关键时期和取保候审的黄金时段,急需有专业律师给予法律帮助和心理疏导。于是在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后并结合其家属提供的信息,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法律知识,本人初步认定本案定罪证据不足,于是就向公安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及本案应作为民事纠纷而非刑事案件的法律意见书。当卷宗移至检察院提请批捕时,本人又及时与检察官沟通案情并递交法律意见书,经过努力,最后本案于2016年10月25日得以取保候审。当事人被释放后亲自到单位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