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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该赔偿吗?
来源:宋建海律师
发布时间: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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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该赔偿吗?



    车辆停运损失是指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害,在被损车辆修理期间,由于车辆的停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损失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呢?如果保险公司无赔偿责任,这部分损失该由谁赔偿?
    停运损失属于财产性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直接损失是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的财产实际损毁,比如车辆修理费等。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比如车辆停运损失、处理事故产生的差旅费等等。在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中,间接损失一般包括在赔偿范围内,但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赔付间接损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10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
    对于直接损失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对于间接损失,不论在责任认定上是否应由被保险人负责,保险人都不负责赔偿。法律之所以做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直接损失可以根据车辆的修理费、法律规定的人身伤亡赔偿标准来判定,是可以预测的损失。而间接损失数额则难以预测,实践中存在很大变数,保险费率也无法预测,保险公司将无法操作。因此,目前的保险合同条款,对于交通事故发生间接损失都是免责的。
    但是,保险公司免予赔偿并不等于间接损失就得不到赔偿,若受害人能够证明其在本次事故中产生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判决由交通事故肇事方予以赔偿。
    律师提示:
    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害赔偿比较特殊,保险人一般不会赔偿间接财产损失。交强险的公益性决定了它也不会赔偿这部分损失;而商业性的保险公司更希望减轻自己一方的保险责任,因此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设置尽可能多的免赔事由,间接损失即为其一。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立法的变迁,这种情况将来也许会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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