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企业实施调岗、调薪有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工作。
4、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律虽然规定企业可以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但却要事先与员工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 47 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这是企业实施调岗、调薪总的原则。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工作。至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律虽然规定企业可以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但却要事先与员工协商一致。
江苏昆山市法院、昆山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苏州中院、苏州劳动争议仲裁处发布的《劳动争议座谈会纪要》第 5 条:“调岗纠纷如何处理?调岗降薪是企业内部行为,不予支持。在处理因此造成的具体权益侵害或解除纠纷时,综合考虑劳动合同中队岗位的约定、《员工手册》中对调岗的规定以及调岗后薪资支付是否合理,与同工龄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是否一致等因素综合考虑,调整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中约定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