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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罪名解析
来源:谢嘉骏律师
发布时间: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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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释义】 本条是关于聚众斗殴犯罪及其处刑的规定。共分两款。
本条第一款是关于聚众斗殴犯罪及处刑的规定。聚众斗殴,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打架斗殴。这种斗殴通常是不法团伙之间大规模地打群架,往往有一定的准备,带有匕首、棍棒等凶器,极易造成一方或者双方人身伤亡,甚至造成周围无辜群众的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本款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规定了两档处刑:1.一般性的聚众斗殴犯罪,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有本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多次聚众斗殴的,一般是指聚众斗殴三次或者三次以上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主要是指流氓团伙大规模打群架,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在人群聚集的场所中或者车辆、行人频繁通行的道路上聚众斗殴,造成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主要是指参加聚众斗殴的人员使用棍棒、刀具以及各种枪支武器进行斗殴的。

本条第二款是关于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应当如何处刑的规定。这里规定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聚众斗殴,将参加聚众斗殴的人员或者周围群众打成重伤或者打死。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是指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定罪处刑;致人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刑。



作者:王剑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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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17*********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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