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健身教练,和学员中一富婆眉来眼去,勾搭一块。富婆豪爽,买套房子,价值不菲,金屋藏“娇”,赠与张某。张某妻子刘某得知,无法接受。自己操持家务,寂寞空闺,那边却干柴烈火,偷腥味美。
悲痛之余,一纸离婚诉状递交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刘某要求分配富婆赠与的已过户到张某名下的房产,并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明确说明只给予一方。
本案中,富婆赠与张某房产,毋庸置疑,是赠给张某一人,但是并没有明确说明。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明确说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妻子刘某有权要求分割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