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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财产分割,股票收益的处理?
来源:汤小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6-09-08
浏览量:1050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若涉及股票,因股票具有无形性流动性强等特点,使得股票收益的分割显得困难,本文着重探讨夫妻财产分割中的股票问题

婚后购买股票

1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股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财产分割时的股票市值减去个人投资本金后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本金仍属于个人财产。

3用个人+共同财产购买股票:财产分割时的股票市值减去个人投资本金后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内借钱购买股票:婚内购买股票属于投资行为,股票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内借钱无例外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以个人财产在婚前购买股票

1个人婚前购买股票,婚后无任何操作或直接变相,属于自然增值或减值,变现后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2个人婚前购买股票,婚后又有资金投入或者对原有股票有卖出买入等操作,则分割时的增值收益属于投资取得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股票交易操作频繁,跟踪每一笔交易不太现实,应当以婚后的首次操作之日作为基准,以当天一方名下的股票市值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的股票市值减去该部分后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一方主张婚后投入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应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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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汤小龙
  • 执业律所:
    湖北朗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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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420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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