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强律师亲办案例
王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处缓刑
来源:赵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6-09-02
浏览量:893

案情:因与他人发生口角,李某召集王某等人,与何某发生打斗,何某受伤死亡,衡水市检察院指控王某等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分析: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经查阅案卷,认为何某死亡非王某造成,衡水市中级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律师辩护意见,王某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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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强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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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529号长城律师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强
  • 执业律所:
    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31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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