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收入微薄的工薪一族,还是囊中颇丰的中产阶级, 购买一处称心如意的住宅均是一件不可儿戏的事。购房者往 往都会左顾右看,前思后想,再经过三番五次的权衡利弊之 后,才会仔细地挑选、决定。然而对大多数人而言,房地产 业的一些“道道儿”并不十分清楚,甚至可以说是一头雾水, 购房时难免会遭人“暗算”。本期《法制时空》我们特别为 您“设置”了购房当中的种种陷阱,并向律师请教了“破敌 之招”,希望能给购房者提供一些借鉴。———编者 购房“陷阱”骗你没商量 在各地消费者协会接到的投诉中,房地产纠纷往往占了 大头,而最后吃亏的又多是购房者。那么,在购房交易中为 什么“受伤”的总是购房者?房产商都为购房者设下了哪些 “陷阱”呢? 轻信承诺留隐患。很多人在购房时都非常注重对物业周 边的自然环境、人文素质、服务设施、治安状况等方面的选 择。其中,环境是楼盘永恒的卖点。于是,不少开发商楼盘 未起,舆论先行,广告非“绿”不言,什么“绿色家园” “健康住宅”“花园小区”扑面而来。偌大的广告宣传画面, 渲染得绿草萋萋、鲜花争妍,现实之中往往是大打折扣,宣 传的仅仅是概念。许多房地产广告打出的起价给人一种极低 的印象,但若一打听很可能这个档次的早售完了。还有的虽 只打出“最高价”,但与最低价也相差无几。因而,购房时 千万别轻信广告与承诺,须实地考察一番,思量再三。 合同签订应合法。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是有条件的,内 容与形式均得合法,否则便是不合法或无效的协议。售房者 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不然便无权售房;合同 最好采用标准文本,按《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签订。 值得一提的是,违法或违章、产权有纠纷、国家已确定征用 或拆迁的房屋及所有宗教建筑与受****保护的文物古迹等, 不得形成买卖合同。另外,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须具有完全 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及未成年人不得签订买卖合 同。为谨慎起见,在合同签订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 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防止上圈套,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莫上数字游戏当。购房过程中,房产商往往在面积计量 及交房日期等数字上“动脑筋”。虽规定出售时按使用面积 计价,但实际上均以建筑面积计价。其实测面积常常与合同 暂定面积有一个误差,一般这误差不得大于3 ,否则消 费者有权投诉房产商。但是有的房产商利用消费者对相关知 识的欠缺而钻误差空子。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的也司空见惯, 他们经常在预售合同上做足文章,玩尽游戏,采用“竣工日 期”或“小区配套完成后”“质量验收后”等模糊语言搪塞。 对此,购房签约时,必须明察秋毫,规定某年某月某日交房 并注明延期责任。 草率签约纠纷多。协议一旦生效,如交付定金方违约不 得索还定金,收取方违约得双倍返还定金。为此,落笔前务 必冷静思考,权衡再三,若对项目没有充分的了解,最好不 要草签认购协议,否则后患无穷。签约时,要分清是意向合 同还是购房正式契约。需注意的是,在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往 往规定自己的免责条款,将某些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转嫁到 购房者身上。这一点应当特别注意。 新华) 楼盘广告六大陷阱逐个数 目前,房地产广告投放量已经跃居我国广告市场第一位, 多数购房者也主要通过广告获得楼盘信息。但同时,楼盘广 告也存在许多虚假不实现象。 陷阱一:价格 很多楼盘广告,常常在显眼位置标一个令人心动的价格, 而在不显眼的位置注明价格不包括审批费、配套费、绿化费 等,就这一个“等”字的丰富内涵,令不少预付购房款的人 捶胸顿足。同时,这些标出的价格往往是很低的“起价”, 把你吸引过去之后,房产商才告诉你这个价位的房子已经卖 完了。事实却是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房子,即使有几套,也 是朝向最差、楼层不好的房子。 陷阱二:地理位置 房地产广告为了证明物业升值潜力或交通便利,往往附 一个房产的地理位置图,并在图中说明“交通便捷,直通繁 华市区,距市中心多少公里”,给人的感觉是近在咫尺。但 事实上这些位置示意图往往不按比例,随意绘制,所标示的 位置要和实际位置差几条马路。同时,广告上还会出现“乘 车仅需若干分钟”,事实上,这里的车程要么少报,要么说 的是在交通畅通无阻,车速达到100码的状况下的“理论时间”。 陷阱三:小区环境和配套设施 很多小区广告都号称花园,但实际绿化面积是极小一块, 根本无法称之为花园。一些房产广告中往往罗列出许多并不 具备或后几期开发尚不明确的配套设施,还有一些发展商为 兑现这些承诺,建造的游泳池其实是个小水池,美容室是个 出租给个体经营的小发廊,音乐喷泉小如澡盆,且永远不使 用等。 陷阱四:现场实景图片和户型设计 漂亮的模型场景,也是房地产广告中常见的部分,并且 总是显得很诱人。但是购房者拿着发展商以美术观点绘制的 平面图时,陷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布好,被随意放置的绿化, 适当加宽的幢距。缩小的家具配置示意图,使购房者不知不 觉中进入角色。尤其是按揭期房购买者却总在入住时发现, 现实与图纸并非一回事。陷阱五:回报率、入住率 广告中表明多少年后的购房回报为百分之几,但是未来 的房地产市场涨跌难以预测,百分之几的回报率缘何谈起呢? 至于百分之几的入住率就更是一大噱头。一般房地产开发分 为几期不等,但对外宣传则是整齐划一,包括效果图、价格 都是统一推出的。如果共计500套商品房,三年开发完毕,但 第一期开发的300套商品房售出了200套,对外宣传的口径是 入住率65 。而这只是首期开发的入住率,并非全部。 陷阱六:赠送 有的开发商向消费者许诺赠送全套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 备,入住后才发现是些残次品,而开发商此时则又赚了一笔 其他商品的利润。 新华) 购房陷阱防守反击之律师支招 审查资格 一个合格的开发商应该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立项批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 证、建设工程规划证、开工证、销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 还应有工程验收合格证。只有开发商具备了上述证照文件, 才能证明其享有该房产开发的主体资格,其所签订的合同才 能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当然,仅了解这些手续文件是不够的, 还要对房产所在位置、环境、交通、社区规划和物业管理及 社区发展前景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只有这样,所签的合同才 不致盲目。 细节性合同条款 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些关键条款一定 要有细节性的明确约定: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购房 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求写明建筑面积,及 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方米数,使用面 积平方米数,建筑面积与实用面积的比例;购买预售房屋的 除应注意上述问题外,还要注意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 问题。因为设计施工图与建成后房屋面积存有误差是不可避 免的,对于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后如何处理,合同应当做出明 确约定。另外,所购楼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 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2、 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方面的条款。在一般合同中,价格 条款应是比较明确的,每平方米多少元钱。但购买期房的人 应注意,条款中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而且房 价中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另外,在付款方式条款 中,主要在预售合同里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在合同中应 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 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3、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 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 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 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 种含义。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 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因此签订合同时,应 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房屋质量 合同中,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 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 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 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等上下内外的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 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物业管理 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 内容。物业管理的内容应以今年9月1日即将实施的《物业管 理条例》为依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如:业主 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利;业主对物业管理方式确定的权 利;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明确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 保证入住后水、电、气供应,保安、房屋维修、公用设施、 邮政、通讯等项服务到位,并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 防守反击之最后攻略 如因购房时不幸产生纠纷,正确的处理方式是首先找发 展商交涉,如发展商置之不理或处理不当时,可通过三种途 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向当地质监站投诉;二是向 消费者协会投诉;三是向人民法院****。 总之,房产买卖所涉及的专业性及法律关系比较复杂, 购房者如没有把握,最好委托一名有经验的房地产专业律师 参与整个购房过程,可以使购房风险降到最低,最大化地维 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河北石新律师事务所律师翟志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