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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医疗待遇有哪些?
来源:刘萌萌律师
发布时间: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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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的,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

1)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工伤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继续治疗的,继续享受(1)(2)项工伤医疗待遇。

此外,本条还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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