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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可以抵债吗,死亡赔偿金是不是遗产
来源:叶春红律师
发布时间: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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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可以抵债吗,死亡赔偿金是不是遗产

作者:叶春红律师

【摘要】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法律界主要存在两种认识,一种认为是赔偿给死者的,作为遗产分配,从而间接补偿近亲属;一种认为是补偿给近亲属的,弥补其丧失亲人所致的财产损失。

【案例】来自江苏法院20151017日,陈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205县道由南向北行驶,遇吕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两车相撞,重型自卸货车在撞到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后又撞到停放在西侧非机动车道内的两辆小型轿车及路边房屋(房屋所有人为朱某),致四车房屋受损,吕某受伤,吕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与吕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陈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吕某因死亡造成的损失合计46万余元。吕某的继承人陈述吕某只有乡下两间小房子,均表示放弃继承。朱某认为自己的房屋因事故受损10万余元,吕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吕某的赔偿责任应由吕某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和死亡赔偿金中予以偿还,遂将吕某的继承人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朱某又不能提供于某生前所拥有的相关财产的证据,且吕某继承人并不认可继承了吕某生前财产,且不同意用该赔偿金偿还债务。

【法律分析】朱某的损失请求权是否能否实现,叶春红律师认为,主要焦点是死亡赔偿金的性质问题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法律界主要存在两种认识,一种认为是赔偿给死者的,作为遗产分配,从而间接补偿近亲属;一种认为是补偿给近亲属的,弥补其丧失亲人所致的财产损失。

笔者叶春红律师倾向于第二种认识,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简单讲,遗产是死者死亡时就已经存在的了财产权益。而死亡赔偿金是在死者死亡之后,通过继承人的权利主张实现的。原告是继承人,而非死者。死者不具有民事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行使主张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也可以放弃该权利。权利和义务一致集中于继承人,那么很明显死亡赔偿金属于继承人。

既然死亡赔偿金属于继承人,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只能是补偿继承人的补偿款项,不属于遗产范畴。所以朱某的损失请求权是不能够基于死亡赔偿金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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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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