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爱车受损的同时,还要经过繁琐的程序才能拿到赔偿款,是大多数人都不愿意经历的。如果能有一套快速的流程让车主迅速拿到修车款,那是再好不过。其实这样的程序早就存在,只是车主一直不是很确切地知道具体细节,常常因索赔事宜来回奔波。浪费时间不说,耽误重要的事情就更不值得。现在就来介绍一下很为实用的快速理赔程序。
一、什么是快速理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通俗来讲,快速理赔就是在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小且车辆能够移动的情况下,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目的主要是保障交通快速恢复畅通,纠纷的快速解决。何为轻微财产损失,各个地方有不同的规定,拿武汉市来说,要求各方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按照武汉市的相关规定,办理快速理赔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机动车物损且车辆可以自由移动
2.不涉及人员伤亡
3.各方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
4.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对此,武汉市还专门成立了武汉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点,并在里面设立事故处理警务室,由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专门派驻事故处理民警来协助处理保险理赔的相关事宜。不得不说,这确实为民众带来诸多便利。
二、快速理赔程序如何走
知道了什么是快速理赔还不够,交通事故来临时知道如何处理才是关键。下面就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
1、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首先要做的,就是立即撤离现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对现场拍照或标划现场位置,然后将车移走。
2、双方相互核实车辆检验标志和交强险标志,打电话到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及时填写《武汉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各持一份,相互确认联系方式。
协议书在保险公司的服务窗口、保险代理机构、理赔服务点都可以免费领取到,车主最好随车携带,真正发生交通事故时才可以简化处理,处变不惊。
3、切记要在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24小时内共同到就近的“理赔服务点”来办理理赔手续。如果超过24小时,理赔中心将不予受理。
理赔时携带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的保险标志及填写的《武汉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到快速理赔点受理登记,由相应的保险公司柜台进行车辆定损,各大保险公司在快速理赔中心都有柜台。
4、凭借定损单到打印处打印理赔协议,找定损员签字,最后去警务室盖章。
5、双方协商修车地点,在车辆修好后领取修车发票。责任方拿着自己的交强险保单、行驶证、驾驶证、协议书、定损单、身份证及两辆车的修车发票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获得理赔款。
三、快速理赔需注意
办理快速理赔,不是出事之后直接去办就行了,还有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需要注意,才能真正做到后顾无忧。
1、对事故现场拍照取证,将两车的前前后后拍摄清楚,包括对方车辆的车牌号。主要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证据,同时防止对方车辆事后开溜。
2、核实对方的相关证件,如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等。检查对方看有没有酒驾情形,有没有无证驾驶,发现上述情况应该立即报警。
3、如果事故单方损失超过2000元,则不能走快速理赔程序,需由派驻的交警来确定事故责任。
4、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
千万注意,很多单方责任事故,责任方并未垫付修车费用就拿到了无责方的修车发票并到保险公司去报销,事后却不愿支付给另一方修车费。很多当事人咨询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答:除非责任方良心发现,确实也无计可施。这就告诫我们的车主,在没有拿到修车款的情况下不要轻易将修车发票给事故责任方,免得到时索赔无门。
快速理赔凭借着高效的处理流程得到很多车主的青睐。时间是宝贵的,在可以省时省力的条件下,我们还是速战速决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