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春红律师亲办案例
媳妇剖腹产 男子手术室外被拉进手术室手术谈赔偿
来源:叶春红律师
发布时间:2016-08-12
浏览量:506

媳妇剖腹产 男子手术室外被拉进手术室手术谈赔偿

【新闻】来自“新闻晨报”的报道大致是小王在手术室外等老婆剖腹产时,被医院误认为在等待痔疮手术的病人,让小王进手术,而小王比较“老实”,就进了手术室。医生误将小王当成病人,将其“痔疮”割掉了。小王下了手术台,才知道自己被做了痔疮手术。据小王描述院方“院方答复我,确实弄错了,应该做手术的那个人随后才做的手术; 院方认为我真的有痔疮,所以给我做了……院方愿意赔偿5000元息事宁人……” “对此,小王及其人认为,自己还真不知道自己有痔疮。”

“ 院方承认做错手术 但双方都应负有责任。得知小王以离奇的方式被做了痔疮手术后,小王的亲属们从外地赶来。院方承认,确实做错了手术,但这个错误双方都有责任。作为门诊手术,院方已经走完了所有手术流程,这就包括术前检查和术前患者签字。也就是说,应该做手术的那个患者已经做了术前签字。医院的法务解释,之所以是双方的原因,是因为小王也是成年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医生做手术时患者应问一声,怎么就糊里糊涂地跟着做手术了呢?医院的法务还强调了一点,小王确实有痔疮,做了手术后也没有给他造成实质性的不良后果。”

【专点评】江苏天煦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律师叶春红律师认为:该事件虽然“滑稽可笑”,幸运的是没有造成大的损害后果。但是值得医务人员作为经典案例进行研究和学习了。

几个疑点:

1护士招呼“病人”手术时,没有“三查七对”,核对姓名性别?

2,主治医师为什么不核对患者?手术之前,主治医师也和患者签署了手术同意书,双方应该是认识的。

3,手术当中,发现没有痔疮或痔疮位置与手术前检查以及手术方案不一致时,为什么不产生怀疑?

4,由于是局部麻醉,手术当中应该和被手术者有交流如“现在还痛不痛”,“需不需要大便”,必要时进一步了解病情。交流中应该会有所发现。

医院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叶春红律师会认为,据报道,尚没有证据证明“小王”承认自己就是应该被手术者。医护工作者履行“三查七对”时(三查是指:操作前查操作时查操作后查 ,七对指的是:查对床号查对姓名查对药名查对剂量查对时间查对浓度查对方法。”)“小王”没有过错。

据以认为“小王”不存在过错。

医院应当承担侵权过错责任。

应该赔偿“小王”的什么损失呢?

叶春红律师认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包括可能出现相关并发症或后遗症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上述赔偿费用除了精神损害抚慰金项目,都不会有太大的争议,据医院描述“小王”确实患有痔疮,具有手术适应症和手术获益。这一点的真实性很重要,需要医方举证证明。“小王”即便没有因此导致相关人身功能损害,但是对于事情的发生具有“心理阴影”和被部分人“嘲笑”还是存在的,对于这种奇葩事件引起的精神影响也是深远的。适当的精神抚慰是必须的。

严格执行医疗常规,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以上内容由叶春红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叶春红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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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叶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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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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