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对丈夫婚前的债务有偿还义务?
现实困惑
李某在上大学期间,向亲友们借了很多钱。大学毕业以后,李某和同校女同学刘某结婚。结婚后,亲友们纷纷要求刘某偿还李某的债务。刘某有义务替李某偿还债务吗?
律师说法
刘某不用替李某偿还债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婚前一方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债权人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时,另一方不能拒绝。但本案中,李某所负债务是用于自己完成大学毕业,因此,刘某不必替李某偿还债务。
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