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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不让打、不让骂;公安机关要管,法院要判,工作单位要教育
来源:吴郑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6-08-05
浏览量:691

据调查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家暴。中国社会科学院也表明,我国8100万家庭充斥暴力,实施暴力者有九成是男人。家庭暴力导致家庭成员亡、重伤的恶性案件每年都有发生。

虽然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是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可操作性较差,对家庭暴力惩治不力,受害者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反家暴法》在2014年纳入了立法的进程,终于在2015年的年底公布,在201631日(也就是明天)正式施行,今天就跟着小编我来来看这部法律吧。

一、啥是家暴?

家暴,首先是家,这个“家”比你们认为的家要广,你们可能认为家就是有夫妻、父母、子女等有血缘或者明确身份法律关系的人组成共同生活的地方。但是在这部法律中,家是指共同生活的地方,这里除了上述人以外,还包括同居等关系。也就是说男女朋友同居、宿舍同居等都在家的范畴里。暴是暴力,这个暴力也是广义的,它包括身体伤害,如殴打、捆绑、关起来等;它还包括精神暴力,比如谩骂、恐吓等。两个字综合起来,家暴就是指共同生活的人进行的殴打、捆绑等身体性限制和伤害的行为或者谩骂、恐吓等精神伤害的行为。所以性暴力从法理上也可能是家庭暴力。

二、发生家暴了,该如何保护自己?

上面是说什么是家暴,也是教辨别你是否正受着家暴的侵害。如果大家据此,发现自己的权利正在被家暴,那要如何保护自己呢?这里有三个主体可以帮助你们,我们一一道来。

(一)公安机关

受到家暴,打电话报警。原则上每个人都可以报警,该法明确了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和受害人享有报警的权利,也就是这些报警是法律明明白白规定地权利,如果公安局接到报警,没有及时出警,他们就要被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

警察到达现场,必须制止家暴,同时要调查取证,制作出警记录。如果受害者受伤了,警察还有协助受害人就医和鉴定伤情。如果是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和精神等有问题的人)处于危险状态,如无人照料、严重受伤和人身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警察还要通知民政局协助他们安置这些受害人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而对施暴者,有三种情形,一种施暴情节较轻的,警察要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二是情节较重的,警察可以对他采取行政拘留和罚款。三是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涉嫌犯罪,可能被判刑,如故意伤害罪的。

(二)人民法院

同时受害人还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人生安全保护令》,法院受理后,应当在72个小时内作出该安全令(紧急情况是24小时)。如果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等有缺陷的人以及由于某种原因不能申请的受害人,其近亲属、村民(或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如果受害人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该安全令可以令施暴者(1)禁止施暴;(2)停止跟踪、骚扰、接触受害人以及他的亲人;(3)搬出受害人住所;(4)其他措施。安全令作出后,公安局、村委会都会协助法院执行该安全令。如果施暴者违反该禁令,轻者罚款和拘留,重者判刑坐牢。

但是安全令的有效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受害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者延长。同时为了预防下错该安全令,被申请人(“施暴者”)可以向法院要求复议,也就是要求法院重新审查一次。

(三)其他单位

1强制报警义务

其他单位发现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等方面有缺陷的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没有报案,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注:法律明确规定有此义务单位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2村民(或居民)委员会

村民(居民)委员会除要协助执行安全令以外,还要在接到公安局的告诫令后,对施暴者进行查访和监督。

3其他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读者结合上面两个大点,一是识别家暴;二是自我保护。相信可以较好认识该法和运用该法来保护自己。这个法律中最有力的两个保护措施,一个是报警,一个是法院的《人生安全保护令》。当然,该法还有其他一些内容,但这些内容有的是层面比较大,有的法律责任太低等原因,小编就没有把他们写进来。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查阅该法条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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