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一件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仅是被征收人不清楚自己应当获得那些补偿,就是政府部门尤其是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也不知道应该给予被征收人那些补偿,以至于遗漏部分补偿项目,给被征收人造成重大损失,也给征收部门的征收工作造成巨大障碍,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总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
偿标准及计算公式如下:
1、房屋被征收后被征收人能够获得货币补偿的金额。
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经由评估机构确定的市场价格(包括房屋装饰装修商定或者评估的补偿金额)+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非营业性房屋无此项补偿)+政府给予的补助和奖励
2、采取房屋置换方式补偿的差价金额
房屋征收调换产权补偿差价金额=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房屋装饰装修商定或者评估的补偿金额+政府给予的补助和奖励-获得的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搬迁费用
搬迁费用=搬迁发生的实际费用或者双方约定的一定数额的搬迁补助费
4、临时安置费用
临时安置费用=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费+超出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费
5、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式
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的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计算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1)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预先由双方协商约定。
(2)根据房屋的面积按照单位面积补偿一定金额来计算。
(3)根据营利性房屋的前几年的年平均经营收入和利润等指标,乘以停产停业的期限(年份)来计算。
(4)由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确定;
(5)根据实际损失补偿计算,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