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悲哀
————关于“妻子难产 丈夫拒不签字手术致死两条人命”肖志军案件的感慨
在该案件中,我们是应该指责制度的不合理性,制度害死人!但是作为有专业知识的医务人员,在面对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自己的面前无奈的,痛苦的在死亡线上挣扎时,是应该良心发现,以自己的职业道德,以自己作为一个医护人员的救死扶伤的最高宗旨来要求自己呢,还是应该依据呆板的,教条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自己呢?如果一个医生不能本着救死扶伤的最高准则来要求自己,而是以政策,规章来指导自己的义务行为的话,他就不配称为一个白衣天使,就是一个制度的奴才!如果不签字的人是愚昧无知尚可理解,你们的所作所为就是愚昧的帮凶!制度是可以修改的,法律也是可以酌情的,但人的生命是不可以重来的!作为一个医护人员,连这样的道理都不明白,还什么白衣天使?简直就是生命杀手!试问一下,如果在非常时期,或者战争时期,如果一个伤员的家属不在,难道你们会因为没有签字而不动手术,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个的生命在你们面前受尽痛苦的折磨而死,白白的葬送一名英雄的生命吗?悲哀啊!社会的悲哀!身居其位,却不为其事,白白的浪费着社会资源!如果这个社会人人都胆小怕事,不敢维护社会正义,走职责之路,那就是败家亡国之源!
“厚德载物,自强不息”!
————“牛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