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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
来源:王铎律师
发布时间:201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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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开发商为了回笼部分资金,锁定客户房源价格,通常会开展认购活动。商品房认购主要发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认购的标的主要是期房。如果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可以直接进行预售;如果期房已转现房,开发商可以直接进行现售,都没有必要进行认购。在商品房认购阶段,开发商与买受人之间订立的为认购书。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就商品房买卖事宜所达成的一些初步共识所签订的法律文书,是商品房买卖事宜所达成的初步法律确认和书面凭证。

商品房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区别主要有:

1性质不同。商品房认购书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准备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认购书的履行结果。

2目的不同。

3生效要件不同。认购适用合同生效的一般规则;买卖的生效还应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4定金性质不同。认购中定金属于立约定金;买卖中属于违约定金。

5民事责任。认购书的违约责任可视为买卖中的缔约过世责任,只能主张未签订买卖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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