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购销合同书
甲方(供方):林鹏 签订时间:
乙方(需方):XX百家惠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名、数量、价格
名称 |
品种 |
产地 |
商标或品牌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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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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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棉花标准按照GB1103-2012执行 。
第三条 计重方式:按照毛重计算。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时间、数量:
方式: 乙方自提
地点:
时间: 2014年 月 日
数量: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 运输由乙方自行办理,自行承担费用。
第七条 检验标准: 按照 GB1103-2007《棉花 细绒棉》 检验
检验方法:
检验时间: 交货后3个工作日内检验完毕
检验地点: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通过银行向甲方电汇,甲方向乙方出具发票,并提供棉花检验证书和磅码单。乙方应当在检验合格后三日内支付货款,另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700 000(柒拾万)元。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需经法院诉讼解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买方:
卖方: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库尔勒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