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铎律师亲办案例
7月5日以后,遗产继承方式不需公证
来源:王铎律师
发布时间:201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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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房产分房遗嘱赠与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公证

那么今后老百姓继承房产,有两种方法4种方式:

遗嘱继承或遗赠

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法定继承

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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