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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借贷合同,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吗?
来源:陈志荣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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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网络


借钱的时候,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一般要求债务人是写张借条。随着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在借贷过程中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选择签订书面的借贷合同,那么民间借贷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呢,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又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其他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

(1)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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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0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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