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超武律师亲办案例
借条借据丢了怎么办?
来源:龚超武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20
浏览量:373

民间借贷往往都发生彼此熟悉的亲戚、朋友之间,因为熟悉、了解,很多人都会碍于情面而不打借条,正是因为这样一旦借贷双方撕破脸皮发生纠纷,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就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发生的借贷事实,债权人的利益就有可能遭受损失。对于这样情况,怎么办?


先看一则案例:

3年前,刘备因购买农用车向孙权借钱3.5万元,现在到了还款期限,孙权多次催要,刘备总是推托拒不还款。孙权打算起诉,但孙权找不到借条了,这时候孙权该怎么办?


律师认为:

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呢?还是有的,你可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前提是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其次,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第三,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第四,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以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相信能打动法官。


但录音取证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

在录音中需要主动报出对方姓名和已方姓名,明确借款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2

---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

例如录音过程中应逐步引导债务人让其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借钱的来龙去脉;

3

---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录音完成后对其妥善保管,对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

4

---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即被录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因此录音时讲话的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录音的环境尽量选择在安静地方。

5

---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应该选择在一些公众场合进行;

6

---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因为法院或者鉴定机构可能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

7

---录音可以公证。

如果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从法律角度讲,民间借贷最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写欠条,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口头约定是很难证明债务关系的,如果债权人拿不出有效地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债权人将有可能承担败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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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超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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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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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440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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