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亲办案例
大学生淘宝自主创业侵犯他人商标权
来源:张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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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

陈某和孙某都是2011年应届毕业生,平时喜欢网购。面临就业的压力,两人考虑到网上售卖商品成本较低,萌生了开店的想法。很快,他们在淘宝网上分别注册了两家网店,并以某知名面膜产品的加盟代理商及批发商的名义销售假冒面膜,部分面膜单价仅1.6元/片、2元/片,与正品相去甚远的价格立刻吸引了大量的网购消费者。在两位年轻人尝到了甜头后,他们更加努力的扩展平台、完善渠道,不到一年,他们的两家网店便进入淘宝网华东地区销售该品牌面膜的销量前三榜单。越来越多的人能在网上搜索到他们的网店,也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相信他们的产品。但2012年起,相继有消费者向上海某公司投诉,称使用网上购买的该品牌正品面膜出现过敏等症状,接连的投诉引起了公司重视。随后,公司与阿里巴巴方面签订了相关打假协议,同时对部分高销量网络销售行为进行了调查公证。华东地区前三的陈某和孙某首当其冲,被公司列入了“黑名单”,公司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人赔偿其损失。

杭州律师张涛: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陈某和孙某利用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假冒某品牌的面膜产品,侵犯了该品牌的商标专用权。鉴于两人年轻初犯,且认错态度良好,在法官主持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孙某各向原告作出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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