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域名与商标的相似性:
1、识别功能相似。都起到了区别市场主体、区别产品或服务来源的表彰、评价等功能。
2、承载商誉功能相似。都代表了商品、服务和企业,都成为商誉的载体,代表了企业形象。
3、宣传功能相似。都是企业的形象代表,更是企业信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无声的代言人。
4、排他功能相似。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不得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同一个域名也只能由一个在先注册者享有。
5、财产功能相似。二者都是创造性劳动成果,都可以节约消费者的寻找成本。
二、域名与商标的区别性:
1、域名与商标原创目的不同:商标原创目的是标识商品和服务,域名是用于识别网络地址及电子邮件地址。
2、域名与商标构成不同。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及以上要素的组合构成。域名由文字、字母、数字、连接符号构成。
3、域名与商标限制条件不同:商标有注册禁用条款。域名相对宽松。
4、二者标识性基础不同。商标的相互区别是以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为基础提出的要求。二个或二个以上完全相同的商标获得注册也是可能并合法的;同一个国家及不同国家的不同法律主体就相同商标分别享有权利都是常见的现象。而域名不分主体不分国家。
5、二者排他性基础不同。商标的商品种类、物理地域、时效是商标排他性的依据;唯一性、先申请先注册是域名排他性的基础。
6、二者取得的原则不同。域名采用注册在先原则,商标可以注册在先,也可以使用在先,或折中方案。
7、二者取得的机构不同。商标注册是由各国专门机构依据本国法独立进行,从而存在着处于不同国家的法律主体就相同商标分别享有权利的情况;而域名技术系统的管理和检索是统一的,不存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主体就相同域名分别主张权利的可能性。
8、二者转让条件不同。商标转让有严格限制,有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域名转让相对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