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晨报律师团邻居节再进金鹤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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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漏水墙面裂缝,装修公司赔了损失还得修
昨日, 金鹤园社区居民王先生赶到邻居节律师组,咨询房屋装修相关事宜.
去年11月,王先生与一家装饰工程公司签订装修合同,预定于11月5日开工,至12月25日也就是50开交工,具体付款的日期按装修的进程结算.然而完工后,王先生发现墙壁上有多处裂痕,水管破裂并且多数日常用品被破坏.王先生对方赔偿,装修公司不愿赔偿.
晨报律师团的周建军、黄仁春、邵华、李自兵、李德安等五名律师表示:王先生与该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性质属于装修承揽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做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装修公司应承担责任,王先生可以找该装修公司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