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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美若在现代,罪不至死? ----陈世美与秦香莲系列故事(一)
来源:任丁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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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美若在现代,罪不至死?

----陈世美与秦香莲系列故事(一)

北宋年间,陈世美进京赶考,中了状元,做了驸马,忘了乡的妻儿与父母。乡连年荒旱,父母去世,其妻秦香莲携儿女进京寻夫,闯宫遭逐。陈世美心生歹念,将韩琦追杀,韩琦最终放走秦香莲母子,自刎古庙中。秦香莲气愤至极来到开封府状告陈世美,包拯将陈世美召到开封府,好言相劝,可陈世美利欲熏心拒不承认,被包公扣押。公主太后闻讯赶来求情,但包拯不畏皇权,依法铡了陈世美。故事到了这里就应该落幕了,但是本文想解决的问题是,如果陈世美抛开派人追杀这一段,是否就真的应该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以致丧失了自己的性命,难道只因他抛妻弃子,娶了公主?

说实话,陈世美固然可恶,但是也挺冤的。在宋朝,婚姻制度是非常开放的,其采用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丈夫仅有一个妻子,但是可以娶妾。公主因为身份特殊,做妾的话有辱皇室尊严,所以成了陈世美的第二个妻子,但是在宋朝,陈世美娶妾是不会受到任何法律惩罚的。如果陈世美有幸生活在现代,依照现代的法律,其最严重也就是犯了重婚罪(当然这是抛开他派人追杀的情况下),即使要量刑,也就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且这也是在秦香莲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绝不会如戏曲《铡美案》中的结果,死在包拯的虎头铡下!

在本文中,我们来看看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重婚属于婚姻无效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见,刑法对于重婚罪具体规定了两种行为:第一种是“有配偶而重婚”,即已经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又与他人结婚;第二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由第一种情形可知,陈世美已经与秦香莲是夫妻,但却依然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受到欺骗,不知道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则不构成重婚罪,由此可见,公主不属于重婚。刑法和司法解释所规定的“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和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只要是有配偶者而又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无论是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还是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都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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