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搭乘车辆出了车祸,是否可以主张车主赔偿?
此前曾有当事人咨询过本律师该问题,免费搭乘他人车辆出了车祸受了伤害是否可以向车主主张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免费搭车的人也遭受了人身损害,此类情形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此处不述车辆购买商业险,这是另一法律关系)。这种情况在民法上叫作“好意施惠”或者“情谊关系”,它不是民法上的法律事实。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不发生合同关系,也就不产生违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责任。也就是说免费搭乘他人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乘车人受伤,是不可以向车主主张赔偿。但是需注意,并不排除侵权之债的发生,如符合侵权要件时,可主张车主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