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德民律师亲办案例
是否能够自动离婚
来源:温德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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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对离婚存在误解,经常有人说分居满二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在我国的婚姻制度中,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法律。离婚有两种途径可以选择,

1、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意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2、是诉讼离婚,由夫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被告人经常居住地也有管辖权。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诉讼离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这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的法定理由。因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未经法院判决并不自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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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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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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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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