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俊律师亲办案例
广州市第三看守所(汇款)
来源:谢俊律师
发布时间:2016-04-23
浏览量:1700


广州市第三看守所地址广州市庆槎路189号

看守所羁押人员汇款须知:

一、现场缴款:由被羁押人直系亲属,携带身份证,《拘留通知书》原件到看守所,每月限一次,每次不超过2000元,被羁押人每月消费限制在500元;

二、看守所查询被羁押人基本情况或备案后,可以通过邮政储蓄形式给被羁押人汇款:510435,广州市庆槎路189号广州市第三看守所,姓名:某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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