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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实在在的经验:实习协议怎样签?
来源:赵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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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工作中,经常遇到顾问单位咨询实习生管理的问题。很多人认为实习生又不是正式的员工,不会有什么问题,殊不知在实践中实习生管理仍然存在许多法律风险,不容小觑。法律风险的防范重点应当是防患于未然,而签订一份专业精准的实习协议至关重要,可以规避大部分的法律风险。本文所指实习,仅指在校学生参加的实习。

本文从实务出发,重点阐述实习单位在签订实习协议时应当注意的风险点,以资HR朋友们借鉴。

在校学生参加的实习一般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毕业实习、培训实习和勤工助学。

从司法实践看,不论是哪种实习,法院都着重审查实习生的身份情况实习生的人身隶属关系实习的最终目的以及实习生的工资报酬等情况。如果实习生的身份不属于在校学生,不隶属于学校管理,与实习单位之间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应认定为劳动关系。那么,在签订实习协议时,单位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来规避这些风险呢?

签订实习协议时需要注意的风险点有哪些?

(1)实习生身份严格把关

实习协议的主体应当是在校学生,否则很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因此在签订实习协议时单位可以要求实习生提交其系全日制院校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如学校开具的加盖学校章的实习生推荐表,并要求实习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单位也可在学信网上查询该实习生的在读情况。

如实习单位对实习生个人身体状况有要求的,可以要求实习生提交体检报告,具体是否同意因双方并非劳动关系,因此并不涉及就业歧视等问题。

(2)协议中应当明确界定双方为实习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鉴于实习协议有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的风险,在协议中建议单位明确约定双方为实习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实习期间实习生并不享有劳动法和单位规章制度下的福利待遇,包括加班费、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3)避免出现敏感词汇

实习协议中应尽量避免“员工”“入职”“离职”“工资”等词汇,以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尤其对于报酬,应尽量避免用“工资”,应当使用实习津贴、实习补贴等类似的词汇。

(4)注意规避实习单位的管理责任

在实习协议中,应当尽量避免实习单位的责任,包括在上下班途中的责任,以及如果实习单位为实习生提供食宿的,要约定明确,在住宿期间实习生如非因单位原因发生意外,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实习期间,实习生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况,实习单位也应当约定清楚。为了避免实习单位的责任,建议实习单位为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对于实习生的日常管理也十分重要,为了与正式员工区别开来,建议实习单位避免让实习生打卡进行考勤,这样被认定为实质用工的可能性非常大,日常考勤可以让部门主管管理或者专人负责实习生的日常考勤。实习津贴也建议实习单位尽量避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建议现金支付,以免发生争议时作为不利于实习单位的证据。

(5)解除协议的情形应当约定清楚

对于解除协议的情形,实习单位应当约定清楚,尤其是实习单位单方解除的情形,实习单位可约定的宽泛一些。而对于实习生的单方解除,应当约定清楚提前提交申请的时间,并且约定好实习生工作交接的义务。

(6)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归属条款

实习协议中应当约定清楚,对于实习生工作期间接触到的实习单位的商业秘密,实习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约定清楚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对于部分企业而言,实习生工作期间产生的智力成果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归属的问题,双方也应当约定清楚,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7)赔偿责任约定清楚

对于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在实习协议中应当约定清楚赔偿的方式,但是应当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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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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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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