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亮律师亲办案例
新三板转让意向平台今上线运行
来源:于海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6-03-20
浏览量:584

新三板转让意向平台于今日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适用于新三板所有挂牌证券品种,为注册用户提供转让意向信息的发布和查询服务。但该平台不具有成交功能,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后,仍需通过新三板交易主机完成交易。

转让意向平台是新三板为完善市场服务,降低投资者转让意向信息的搜寻成本而设立的信息交流平台。通过该平台,投资者可以更低成本、更大范围的寻找交易对手方,提升市场整体价格发现水平。

去年下半年以来,在新三板市场以外存在不少场外机构和互联网平台开展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和股票发行等活动。今年1月2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新三板是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含发布挂牌公司股票买卖意向信息)的唯一合法平台,其他任何市场机构不得组织该类交易行为和股票买卖意向信息的发布。

“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应督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通过场外信息平台等网络形式,向不特定对象发布定向发行信息或在不特定对象中寻找定向发行潜在认购者。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将加大日常监控和查处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将作出严肃处理。”张晓军表示。

全国股转系统有关负责人表示,投资者在转让意向平台发布转让意向信息,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真实表达交易意愿。

随着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迅猛增长,在市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催生场外主动寻求交易现象。为此,不少券商人士建议在今年5月份实施分层以后,应适当降低创新层投资者门槛,提升市场流动性。

截至3月17日,新三板挂牌公司达6123家,其中选择做市转让的公司有1394家,总市值达27004.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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