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玲律师亲办案例
请律师有用吗
来源:王克玲律师
发布时间:201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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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有必要吗?如果不是家里有法律职业人员,遇到法律纠纷请律师是很有必要的。

有道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当事人对律师的需求也是如此,对其作用的认知也是因当事人是否“迫切”需要而有所不同。在事情始发阶段,觉得有无律师都可以,没有那么迫切的需求性。真的委托律师了,即便是还算理想的结果当事人也是觉得理所应当。而当事情近乎山穷水尽了,他们走投无路了,才想起找律师,对律师费也是“慷慨”的不得了,若此后案件山峰路转,他们就会觉得律师的作用是如此之大!殊不知,律师也不是魔术师,有些案件,真的错过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而当事人也没有依法保留相应证据的情况下,律师也是束手无策。这就是为什么负责的律师不会有案必结的原因之一。这不,我近期就遇到这么一个典型的案件。

一个多月前就咨询过我的一个当事人,很着急的又给我打电话(之前已经打过多次咨询电话了),说王律师怎么办,现在派出所打人的人不承认打人了,案子没法处理了,你看我给你律师费你给我代理吧。我就知道是什么回事了,我很委婉的说,这个案子到这种程度不是很好处理了……

事情是这样的,该当事人被他人殴打致伤,也报警了,刚住院就给我打电话了,我告诉他让派出所出具个委托书(我们当地做法医鉴定需要出委托书而非验伤证明),他依法做了个轻伤一级的鉴定。然后我说你可以要求派出所依法对打人者进行刑事拘留了。他说他在住院,出院再说吧。我告诉他这种案件要注意的事项了,要根据情况的变化适时的保留证据,并强调如果你个人处理不了就委托律师介入吧,刑事案件,受害人这方可以委托律师,而且介入时间早晚不影响收费。他说先治伤吧,伤好了给我打电话……

就在前几天,这个当事人很着急的又给我打电话,说王律师怎么办,现在派出所打人的人不承认打人了,案子没法处理了,你看我给你律师费你给我代理吧,多少钱都无所谓。我就告诉他现在这种情况对方不承认对你进行伤害的事实,你就需要举证证明了。我很委婉的说,这个案子到这种程度不是很好处理了。然后问他是否有监控,他说有的,但是都是个人门口的监控,事发后几天人家都给删除了。我问他还能找到证人吗,他说不能。我就很无语了,我在他第一次咨询我的时候就告诉过他如果派出所出警对方没有明确承认打人,就让他注意保留证据或者申请相关部门及时调取证据了,但他都没有去做。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想找律师了。然而,律师真的不是魔术师,律师是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但是适时的介入时间对律师开展工作和工作成效影响很大的。

所以,在个人法律意识不断强化的今天,有法律服务需要的你,最好不要认为通过多咨询几个律师就可以应付自如。毕竟,一知半解的法律知识无法应对复杂的纠纷流程的变化。更何况你懂得咨询律师,对方也未必不寻求律师的介入和帮助。律师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防范风险远比救人于水深火热要重要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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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克玲
  • 执业律所:
    山东晨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3*********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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