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勇军律师亲办案例
用工合同
来源:孙勇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6-03-03
浏览量:481


用工协议



甲方: 经营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 日生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如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 月工资 元(大写: 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具体事宜需甲、乙双方协商。



第四条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款中,已包含劳动部门所规定的一切保险及相关一切费用。



第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有偷拿酒店财物、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二)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



(四)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有权扣发当月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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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勇军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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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孙勇军
  • 执业律所:
    江苏辰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21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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