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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调解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结束?
来源:高红兵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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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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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南中路1027号新城大厦西座17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高红兵
  • 执业律所: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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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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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深南中路1027号新城大厦西座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