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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节约90%追讨时间的方法:强制执行公证
来源:张晋芳律师
发布时间:2016-02-01
浏览量:957

这两年经济不景气加上股灾,民间借贷纠纷数量爆增。很多当事人委托我们都时候都很关心,通过法院诉讼要多久能拿回欠款?我们来分析下,正常情况下,一审三个月,二审三个月,执行三个月,中间传递资料一个月左右,碰上春节更长。就算一切顺利,没有碰到送达不到的情况等等,能在九个月左右拿到钱算是比较正常的。如果碰到被告跑路,无法送达等情况,一个案件从起诉到执行就快一年了。很多当事人显然没有预料到原来以很快可以解决的事情原来要这么久,但是也不得不接受。难道,这么长的诉讼时间真的不可避免?好消息是,有,就是民间借贷的强制执行公证。

一、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依据

1、《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难道,这么长的诉讼时间真的不可避免?好消息是,有,就是民间借贷的强制执行公证。

二、执行公证的优势

1、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免去一审二审程序,节约时间。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依据本条规定,如果借款合同有公证机关的强制执行公证,一旦对方欠钱不还,您就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强制执文书,就可以省掉一审和二审的程序,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了,光这一点就可以节约时间80%以上。

2、避免公告送达的问题。

如果您的借款合同做了强制执行公证,公证机关在合同中都会要求加上关于通知送达地址等条款,相应的各类公证文件只要送达相应地址就视为送达了。这一招对于对付跑路的欠款人特别有效。否则,如果要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送达已经跑路的或者故意不接收文书的被告(现在不少被告都采用这种手段),光两审程序中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和判决书,就要至少八个月。

3、直接保全财产,节约维权成本。

因为强制执行公证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的,所以如果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由法院直接冻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否则,在诉讼过程中保全财产,还得向法院交纳财产保全费用,并提供与保全金额相当的担保物,往往也不是一笔小的数字。

4、有限排除异地管辖。

强制执行公证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财产所在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您所在的地方有被执行人的财产,那么可以直接在当地法院申请执行了。否则,由于很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履行地点不明确,需由被告所在法院管辖。现在人们流动性很大,往往又没有直接证据表明经常居住地在哪里,很容易出现只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情形,经常费时又费力。

三、如何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第一步:要带着强制执行公证到原来办理公证的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文书。公证处会依据相关流程调查还款事实等,然后出具强制执行文书。这个时间一般在15天左右。

第二步:凭强制执行文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就是提供各种财产线索,并经常跟进执行进度,以便于能尽快得到执行。

四、强制执行公证后,对方不还钱时,两步搞定强制执行

第一步:要带着强制执行公证到原来办理公证的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文书。公证处会依据相关流程调查还款事实等,然后出具强制执行文书。这个时间一般在15天左右。

第二步:凭强制执行文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就是提供各种财产线索,并经常跟进执行进度,以便于能尽快得到执行。

五、什么时间做强制执行公证

强制执行公证有哪么多好处。那一般什么时间去做强制执行公证呢?一般来说,大多数人都是在要出借款项的时候就去做强制执行公证了。但是,鉴于目前民间借贷情况不容乐观,建议有条件的亲们,即使已经把钱借出去了,也还可以去做强制执行公证,以防万一。如果已经有人欠钱不还的,在起诉之前,建议各位亲们到也可以尝试以调解,宽限还款期限的方式和对方协商,并最终到公证处做还款计划书的强制执行公证。因为如果宽限期不超过半年的情况下,实质上并不会导致追款时间更长,还可以节约可能出现的公告时间。当然,如果对方是有不动产的,最好请律师做个全面评估。一般来说,如果对方有不动产,可以要求对方以不动产提供担保并同时强制执行公证。如果对方不提供担保,那么尽快起诉保全财产才是上策,以免被他人捷足先登。

附:参考样本-1



强制执行公证书

(  )××××××



兹证明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还款(物)协议》。



经查,债权人××××与债务人××××××日在××(地点)签订了《××××合同》,并经×××××公证处公正〔公证书编号(××××号〕;由于××××(原因),该合同未能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为此,双方签订了上述《××××还款(物)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的行为和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特证明:债务人××××应按上述协议的规定,于××××××日前,将欠款本金××××元、利息××××元,合计××××元(或××物品)偿还给债权人××××



逾期不付,债权人××××可持本公证书向××××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

注:

1、此格式适用于依据经过公正的合同签定的还款(物)协议:

2、物品应写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交付地点、方式等;

3、债权人或债务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4、如协议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面前一句不写;

5、装订公证书时,应将原公证书放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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