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晶律师
金晶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济南

专业领域: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保险纠纷 继承 征地拆迁 损害赔偿 行政纠纷 公司企业 刑事案件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1-7600-6020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济南律师 > 历城区律师 > 金晶律师 > 律师文集

2016年工亡补助金为623900元(全国统一价)

作者:金晶  更新时间 : 2016-01-28  浏览量:334

2016年工亡补助金为623900元(全国统一价)

2016年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数据: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

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 31195元×20=623900元(全国一个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认定工亡一共有九种法定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不得认定工亡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以上内容由金晶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金晶律师咨询。

金晶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济南

专业领域: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保险纠纷 继承 征地拆迁 损害赔偿 行政纠纷 公司企业 刑事案件

手  机:131-7600-602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

业务领域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保险纠纷 继承 征地拆迁 损害赔偿 行政纠纷 公司企业 刑事案件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