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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假买卖套取银行贷款,《房屋买卖合同》被法院判决无效,房屋恢复登记至原权利人名下。
来源:张清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6-01-22
浏览量:653

陈某与蒋某系多年朋友。2008年蒋某公司需要生产资金,找陈某帮忙,陈某无资金可借。蒋某提出可用陈某的房屋假买卖,套取银行贷款算作蒋某借款,贷款由蒋某按月偿还,在合适的时机蒋某再将房屋过户给陈某。但蒋某又提出由自己的外甥女叶某做假买卖的买方,保证将来不会出现任何问题。经不住朋友的信誓旦旦,陈某与叶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银行贷款94万由蒋某取走使用。此外,为了说明假买卖事宜,陈某和蒋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蒋某陈诺七年后将房屋归还给陈某。

2014年9月份,银行找上门并发出最后通牒,如不清偿贷款,将起诉拍卖房屋。陈某这才得知蒋某已有很久没有归还银行贷款。陈某找到蒋某,蒋某称自己没有钱归还贷款。陈某找到叶某,叶某称没有义务偿还。眼见银行起诉在即,陈某心急如焚,只得四处借钱,将银行剩余贷款七十多万偿还。银行的问题解决后,陈某找到叶某和蒋某要求将房屋过户回来,叶某拒不配合,蒋某虽同意也无济于事。

陈某找到张清涛律师,张律师根据以往经验分析认为,目前房屋仍登记在叶某名下,银行抵押已撤销,房屋尚未恢复之前,才是最危险的时候。如果叶某或者蒋某再在房屋上设定借款抵押,后果不堪设想。张律师建议尽快起诉,同时查封房屋,防止在此期间被卖掉或者再被设定抵押。事态发展果然被张律师猜中,普陀法院查封房屋不久,青浦区法院再次查封房屋,理由是叶某和蒋某隐瞒陈某,以房屋做担保向他人巨额借款并办理了公证债权文书,债权人已向青浦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某聘请张律师起诉叶某及蒋某,历经千辛万苦,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普陀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叶某三日内配合陈某办理恢复登记手续。

纵观整个事件,蒋某和叶某绝非善类,陈某在一个又一个陷阱面前越陷越深。张律师认为陈某在此次事件中存在几个重大过错,险些酿成大祸。首先,陈某不该拿自己唯一一套住房去做假买卖,稍有闪失,妻儿老小将无家可归。其次,更不该让蒋某的外甥女叶某去做买家,为事情增加了很多复杂性和不可控性。最后,陈某不该先去偿还银行贷款,没有了银行抵押权的“保护”,房屋随时可以被叶某卖掉,情况万分危急。张律师近年来已处理此类纠纷几十起,奉劝大家房屋假买卖吃亏的永远是卖方,万不可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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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清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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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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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0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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