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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理性处理医患纠纷
来源:杨统河律师
发布时间:2016-01-08
浏览量:781

核心导语:“如果出现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是正当解决问题的办法。”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统河以其经历判断,“现在已经有很多这种案件是通过诉讼解决的”。因为,对于医疗纠纷案件,不仅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等仲裁路径,而且有法院审判,“并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人说了算,一般最后都能做到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

不被信任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老百姓多称耗不起

就医疗行业而言,信任感是普遍缺失的。根据现行规则,如果患者或家属对医疗结果有异议,应该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裁定医疗事故责任。但显然,在具体执行中,这一理性的法治路径,并不为多数人所认同。

济南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主任介绍,目前,该机构每年接受市民的咨询约有700-800人,但最终选择做鉴定的只有相当少数。今年,截至目前,前来咨询的已经超过了400例,但最终选择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只有9例。

何以至此?一位患者家属的愤怒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他说:“哪有什么正当途径可以解决医疗纠纷啊,就算去起诉,官官相护,法院还会帮医院呢!再说,医院有的是时间、精力、人脉还有金钱,我们这些老百姓耗不起啊。”这位家属的结论是——“现在就没人帮老百姓说话,百姓只能自求多福。”

听起来很不理性的话语,其实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另一位患者家属就坦言,“我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花了3000块钱,请律师花了4000块。本来看病就把家里的钱花了个底朝天,出现了医疗事故,我就打官司,现在官司还没结束,已经没钱了。请客吃饭,跑路,花的冤枉钱太多了。”这位自言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属称,“没钱走不动路,老百姓耗不起。”

厘不清的医疗责任—— 医生的问题,还是制度的窠臼?

每一起医疗事故的发生都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医生们坦言,从主观动机上,没有医生会选择犯错。就拿被普遍拿来说事的经济收益而言,根据目前省内各大医疗机构的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一般而言,如果确是院方责任,当事医生要个人承担赔偿额度的1/10,以示惩戒。但现有的客观环境之下,犯错仍是时有发生。“每天看那么多病人,有时这个病人还没看完,另一个病人也会过来问问题,经常是不管给谁回答,另一个病人都觉得冷落了自己。”一位医生这样描述现在的自己。

“患者来医院看病,我觉得信任很重要。我们医生和患者是战友关系,疾病才是敌人。只有同心协力,我们才能治好病。”济南市中心医院耳鼻喉科副主任医师李峰表示,“只要患者愿意信任我,我会把他们当亲人一样看待。没有哪个医生不想治好病,不想成为名医。”

但在现实中,很多病人觉得检查费用贵,药物贵,会习惯性地把怨气撒到医生这里。根据中国医院协会2012年进行的调查,全国有96%的医院有医生遭到过语言暴力,遭遇过身体暴力的达六成之多。医生们坦言,归根结底,眼下的医患之间已经谈不上信任。城市化带来的“陌生人社会”,让人们习惯于看病“托关系、找熟人”,以期通过“熟人”的枢纽让原本陌生的自己和医生重新回归“熟人社会”,也正是信任缺失的典型表现。乃至医生们只能集体选择自我保护,正如一位医生朋友说:“我现在说句话都得好好掂量半天,就怕被病人抓住什么把柄就闹起来了。”

“打杀”背后的阶层割裂—— 普遍的社会焦虑让选择难以理性

毋庸讳言,伴随医患关系的恶化,以及医疗纠纷极端案例的频频爆出,已经不可避免得造成了医疗从业者的群体被污名化。受访的济南市民赵女士就发现了背后所隐含的割裂:有的患者一见到医生就认为“医生要宰病人”,患者死亡有些家属就认为“医生害死患者”;有的医生也因为工作繁忙忽略了患者对自己疾病的关切程度,有时因为惧怕麻烦就忽略了详细的告知患者及家属相关病情等。

与一帮70岁左右的退休公职人员探讨此事,他们普遍提到的是,其青年时代,看病就医普遍不需要自己掏钱,“看病、住房、上学,公家基本全包”。而当下,人们愈发走进一个机会更多元的时代,但社会生存压力也与日俱增,低层次的医保保障,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高涨的社会保障需求。同时,贫富差距的凸显,社会阶层的割裂,也影响着人们的心态。

“如果出现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是正当解决问题的办法。”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统河以其经历判断,“现在已经有很多这种案件是通过诉讼解决的”。因为,对于医疗纠纷案件,不仅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等仲裁路径,而且有法院审判,“并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人说了算,一般最后都能做到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

但显然,在基层民众的社会心态普遍倾向于焦虑之时,以法律途径为代表的理性管道,也就难以成为人们的第一选择。医生及其所属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中的强势地位,也难以让患者及其家属信任。有一位患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直言:“患者有时也挺理解医生的,就是不理解他们事后伪造、篡改病历。其实,只要医生诚恳地道歉、有真实的病历,就可以减少很多纠纷。”

法律途径如何成长为“王道”—— 医院和患者都要为“医闹”担责

现今越来越多的“医闹”,医院和患者都需担责。“现在很多医院都不愿跟医疗纠纷沾边儿,觉得影响医院的形象,这种心理也被一些患者家属利用,想通过闹大事情来争取更多的赔偿。”其实,偶尔出现医疗事故或者纠纷很正常,医院应该坚持正确引导患者及家属,进行协商,或者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更重要的还是要尽快树立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公正形象。据济南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怀斌介绍,对于以往公众质疑的鉴定专家组成员“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问题,自机构2002年设立之初到现在,鉴定专家组成员已经从180人增加到了现在的1047人,其中包括驻济省部级医院、部队医院的专家,以及法院的监督人员等,涵盖了56个专业,权威性和可选择度愈发得以保障。

同时,在抽取鉴定专家时,案例涉及的医院及有证据表明存在利害关系的专家,包括曾在涉事医院培训或学习过的医生都会被排除。然后由患者家属根据编号随即抽取专家构成鉴定组,最后由委托方审查,委托方可能包括医患双方、法院或者卫生行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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