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蓬月律师亲办案例
交通事故与工伤如何双重获赔?
来源:李蓬月律师
发布时间:2016-01-02
浏览量:319

【要点】交通事故侵权与工伤保险可以分别获赔,但有7种费用工伤基金在受害人已经足额获赔后可以拒绝支付,其余各项费用不影响各自获赔

我两个月前步行加班途中,被一辆轿车撞成骨折,当时对方逃逸,后来事故认定他全责,现在肇事者不赔付医疗费,我可以向上班的公司提出赔偿吗?

答:

你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在事故中你方非主要责任以上,应当属于工伤,你除了按侵权关系向侵权责任人索赔外,还可以同时向单位提出工伤赔偿。

要取得工伤赔偿,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一般由所在单位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如果所在单位怠于认定的,职工个人也可以在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供劳动合同、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

【交通事故咨询】提醒:

工伤索赔与交通事故侵权索赔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同一事故中可以分别依法索赔。

根据高层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劳动者获得第三人支付的损害赔偿后,仍有权请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就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

也就是说,工伤基金对受害人已经从第三人处足额获赔的上述7项费用可以不予重复赔付。但是受害人仍可以从工伤基金中赔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生活补助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而在侵权法律关系中,除了上述7项费用,还可以获赔的项目有:误工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有些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后不提供给劳动者,造成了劳动者维权时不能提供劳动合同。那么一般要先行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在平时要注意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常见的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工资条、工号牌、业务介绍信、出差报销凭据、请假条、排班表、加班单、作业工单、奖励证书、批评表扬通报文书等等。

作者杨崇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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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蓬月
  • 执业律所:
    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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