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小虹律师亲办案例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出借人能否起诉借款人?
来源:谭小虹律师
发布时间: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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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常识栏目”— 


第6期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出借人能否起诉借款人?


深圳民间借贷案件律师团队(谭小虹律师团队)解答:

出借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书,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其债权受法律保护,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年的诉讼时效要牢记,债权人应及时主张权利,切不可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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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谭小虹
  • 执业律所:
    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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