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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瞿国强律师亲办案例
抢劫罪辩护词
来源:兰州瞿国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量:769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根据刑诉法第三十二的规定,甘肃解开律师事务接受本案被告人**亲属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指派我担任**涉嫌抢劫罪一案的辩护人出席法庭、履行辩护职责。开庭前辩护人通过仔细阅卷和会见被告人全面了解了全部案情,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定性没有异议,被告人**也已当庭认罪,请法庭依法从轻处罚,现就本案从轻部分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供合议庭参考。

一、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真心悔过,当庭自愿认罪。

从案卷证据中可以看出,被告人**被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后,即主动如实的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态度非常老实毫无隐瞒,之后每次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真心悔过,对犯罪事实全部承认并当庭自愿认罪。

二、被告人**存在如下从轻处罚的情节

从案卷证据看出,被告人**上网成瘾,由于沉迷于网络游戏,加之不认真工作嫌不到钱,才产生了抢劫他人钱财及坐牢戒网瘾的想法。2015129日凌晨4点左右,其在驾驶出租车工作期间,抢劫了乘客的苹果6手机一部,在抢劫时有用随身携带的小水果刀威胁乘客的行为,在乘客逃跑时,有捂嘴、掐脖的动作,但力度较轻没有造成乘客损伤。上述事实证据较充分,基本可以认定。

上述事实可以看出,犯罪行为是在被告人要戒网瘾和抢钱的多重目的下发生的,被告人抢劫的目标是小额钱财,在实施过程中抢劫了被害人的手机,抢劫过程中只有持刀威胁、语言威胁等行为,没有要伤害被害人的行为。在被害人逃跑时因怕被害人喊叫有捂嘴、掐脖的动作,但被告人由于主观上不想伤害被害人,动作较小没有造成被害任何损伤,案卷中被害人讯问笔录和公安情况说明都可以证实。

由上述情况看,被告人是一名网络游戏的受害者,网络游戏就像毒品一样,害的被告人走上了抢劫他人的犯罪道路。而被告人也是一名没有前科的普通公民,从其犯罪过程和结果看犯罪情节较轻、力度较小没有造成被害人损伤。加之被查获后,涉案手机也已追回发还,没有造成财物损失。辩护人在会见被告人时,其也主动提出愿意给被害人一定的赔偿,安慰被害人受到惊吓的心理,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上述这些事实和情节,请法庭定罪量刑时给予考虑,对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

三、被告人**观恶性不深。

从案卷证据中看出,被告人**由于网络游戏成瘾,才产生了抢钱和坐牢戒除网瘾的想法,并因此实施了犯罪行为。另外被告人**没有任何前科,属于初犯、偶犯。加之事后悔过认罪、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可以认定被告人**主观恶性不深请法庭依法从轻处罚

综上,由于本案并未造成特别严重后果,被告人**家中尚有二个年龄很小的孩子需要抚养,其本人也有悔过认罪,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想法。在本案中也没有从重处罚的情节,但存在认罪态好、初犯、偶犯、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等从轻情节。依据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法律原则,只要被告人愿意真心改正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作违法犯罪的行为。请法庭考虑给予被告人从新做人的机会,依法从轻处罚。

甘肃解开律师事务所

瞿国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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