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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三方协议
来源:陈默律师
发布时间:2015-12-09
浏览量:953
一、三方协议的法律性质
关于高校毕业生所签订的三方协议,《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都没有相关的条文予以明文规范。但可以肯定的是三方协议是一种合同。那么它是一般的民事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般劳动合同只有两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三方协议却有三方当事人。劳动合同中涉及三方当事人的只有劳务派遣,但学校显然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所以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我认为,从三方协议的内容来看,它主要是在学校的见证下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以后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预约,只是这个预约明确了三方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效力。从实践来看,三方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争议主要是在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而从他们之间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来看,三方协议原则上为民事合同。
二、三方协议的效力和违反三方协议的违约金
一旦三方协议签字盖章生效后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受到民法、合同法和一些地方性法规的规制。 所以三方协议不得随意解除而且可以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可以这么形容三方协议:“其生命短暂,但是威力巨大”。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1、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2
、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

毕业生违反三方协议用人单位主张违约金时,如果认为三方的违约金过高,毕业生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5)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那么你可以测算你所签订的这个企业招一名员工的成本的130%赔偿,超过这个标准应当算过高。
三、毕业生如何规避签订三方协议的法律风险
1.正确区分协议期、合同期、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服务期和学徒期这七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合同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具体期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实习期:实习期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习人员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专业训练的期限。实习期一般为一年。这类人员一般与单位都建立劳动关系,实习目的在于从工作中增强从事这些专业工作的熟练度,以便将来能够较独立地从事这样的职业。如律师、医师等。另一类是实习人员出于教学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
见习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针对大、中专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需要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一般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能与三类人员签订服务期协议,一是用人单位花费大量费用招聘的人员;二是投入大额资金进行特殊培训的人员;三是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特殊待遇的人员(如住房待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的提供等)。
学徒期:是针对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为了让其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学习期限。

2.
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的效力仅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起算一个月内有效,一个月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适用劳动合同法,大家都知道牢牢守住两个条款: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两兄弟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任何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还是请大家记住无论三方约定了多少违约金,报道后1个月,三方协议已近完成它的使命。那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位事先在三方协议中有其他约定的承诺,如单位提供的非法定福利,如住房补贴等,这些约定最好是书面的,非口头的承诺,最好另外以合同的形势或者其他书面的形式约定。那么在签订正式的合同中才能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

5.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考上公务员、考研、留学等情形免责在备注栏中说明。毕业生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6.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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