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越律师亲办案例
民政局单身证明是什么样的?
来源:李越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20
浏览量:609

摘要: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是什么样的?请看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办理单身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2张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

4、离婚的人应该带上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的人要带上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单身证明的样本: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xx婚证明( )第 号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局现存的   日至   日的婚姻登记档案,未查到居民(男/女,身份证号 )与他人登记结婚记录,但不排除在本辖区外的其他地方办理结婚登记的可能性。

特此证明

xxxxx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注意:不同地区的民政局办证手续不完全相同,建议需要办理单身证明的人士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咨询办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以上内容由李越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越律师咨询。
李越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50好评数5
  • 办案经验丰富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9—1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越
  • 执业律所:
    辽宁瑞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201*********70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沈阳
  •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