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
2、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 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3、一次性救助金,10个月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