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吕锋律师亲办案例
彩票投注站不得私自转让
来源:金吕锋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03
浏览量:1435

案例:

彩票投注站不得私自转让

张某经营一家彩票投注站,生意不错,邻居陈某里的常客。2012年9月份,张某急需用钱,将彩票投注站转让给陈某,并签订了《转让协议书》。陈某当天便支付了转让费及其他费用共计10万余元。在陈某接手彩票投注站不久后到市福彩中心办理过户,福彩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国家有明确规定,彩票投注站不允许私自转让,他们签的协议并不合法,不可能办理过户手续。陈某被迫无奈停止营业。为了要回转让费,陈某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转让协议书》无效。

律师点评:《彩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委托单位、个人代理销售彩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与接受委托的彩票代销者签订彩票代销合同.......彩票代销者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第十六规定“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属于彩票销售机构所有。彩票代销者不得转借、出租、出售”。本案中,张某无权将彩票投注站转让给陈某,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书》违反了《彩票管理条例》的上述强制性规定,《转让协议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无效合同情形人民法院对陈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并判令张某返还陈某转让费及其他费用共计10万余元。

以上内容由金吕锋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金吕锋律师咨询。
金吕锋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26好评数4
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南路69号【康熙河安庆市烟草专卖局斜对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金吕锋
  • 执业律所: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8*********26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安徽-安庆
  •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南路69号【康熙河安庆市烟草专卖局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