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敦麟律师亲办案例
高空抛物
来源:胡敦麟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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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阳光明媚的一天中午,许小姐驾车回到居住的小区,将车驶入泊车位后从车内出来,迈着轻盈的步伐准备回家。这时手机铃声响个不停,许小姐下意识地拉开精致的挎包,站在小区内离泊车位不远的地方接听电话。可能是朋友之间的问候或调侃,许小姐心花怒放,喜笑颜开,半天未挪动脚步。突然,一个玻璃制的烟灰缸从空中降落,正落在许小姐的头上,鲜血顺着许小姐的脸颊缓缓地流下,许小姐感觉眼前一片朦胧,似天眩地转,不由痛苦地呻吟起来。
正在小区内巡视的保安看见此情形,赶紧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五分钟左右,110警车和120急救车先后驶入小区内,医务人员将许小姐抬上救护车后呼啸着离去,陆续回家的小区住户在一旁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人说,扔烟灰缸的人太缺德,没有一点公德心;有人说,是否许小姐得罪了谁,要不然怎会这么巧,别人都不砸,偏偏砸中了许小姐。就在大家议论纷纷之时,警察开始勘测现场。
许小姐被砸中的方位,处于小区内离泊车位不远的空坪。小区内共有10栋楼房,最近的一处楼房离许小姐被砸中的方位40公分。从许小姐被砸在的部位来看,应当是高空抛物所导致的,那么该栋住宅的14户居民都有嫌疑。警察当即挨家挨户进行询问,除其中2户人家中午未回家并经小区保安证实外,其余12户人家都存在着高空抛物的可能性。经了解,许小姐单身一人,尚未成家,为人随和,在小区内未与他人发生过争执和矛盾,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着故意伤害的嫌疑人。许小姐被伤害的事实,只能说明是他人过失所为。110警察将情况调查了解后,前往医院看望了许小姐,并告知了调查的结论。
许小姐在医院住院十多天后出院,花费医疗费数万元。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许小姐构成十级伤残。
2010年9月,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调查结论,许小姐将小区6号楼14户住户中的12户居民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许小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费共计10万元人民币。
收到法院的传票,6号楼的住户像炸开了锅。有人说,许小姐是不是想钱想疯了,又不是我们扔的烟灰缸,凭什么要我们赔钱?也有的人说,平生未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反正不是我做的,我一分钱都不会赔给她。还有的人说,法院是讲理的地方,我又没有扔烟灰缸,我不相信法院会这么不讲理,敢判我赔偿?如果敢判我们赔钱,那这世界上还有没有公理?
年龄稍长一点的老马为人热心,是大家心目中比较公认的见多识广的人。见老马一直未吭声,有人开玩笑地说:“老马,从大家开始开会到现在,你一个屁都没有放,该不会是你扔得吧?”
在大家的哄笑声中,老马不紧不慢地说:“可能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你们想想,许小姐为什么会把大家都告上法院,这其中是否有什么蹊跷,还是真的有什么规定,要不然她何苦得罪这么多人?”
听老马这么一说,大家开始平静下来。
“我们还是去请教一下律师吧,毕竟他们是法律专业人员”。见大家都不再争执,老马提出了建议。
在众人的一片叫好声中,大家决定第二天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第二天一大早,风和日丽的日子,在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办公室,我接待了他们一行十多个人。
听完他们描述的案情及一言一语的疑惑,我耐心地向他们解释说:“今年7月1日开始,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该法第87条明文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学理上简述为:高空抛物,邻里连坐。”
“这不是株连吗?法律上怎么能够搞株连?这不是法律的倒退吗?”其中一人突然问道。
“你说得有一定道理。但谁能证明烟灰缸是哪个人扔下的?如果无法证明,那许小姐不是自认倒霉,对她而言,不同样不公平吗?”我看着情绪激动的众人,向他们问道。“倘若是你们被砸中了,你是不是会有同样的想法呢?”
“我都不抽烟,凭什么要我赔偿啊?”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说。
我告诉他们,扔下的烟灰缸较大,既可以做烟灰缸使用,也可以用于种花,从性能上看,并不只是作烟灰缸用。所以公安机关也难以排除谁有可能,谁根本不可能。既然无法排除大家都存在着嫌疑,将大家一起告上法庭,在法律上没有错。
在一片哑然中,老马慢悠悠地说:“你说得有些道理。但还是让我们难以接受。难道不能做到事先防范并有效监控吗”?
我与他们闲聊说道:杜绝高空抛物,最关键的是居民的素质。倘若每一个居民都能做到不随地乱扔东西,不从高空抛弃废物,那自然邻里相处和睦,不致于发生任何纠纷。但在人的文明素质达不到众人所期望的要求与目标,有可能造成他人损害而无法查获侵权人的情况下,法律必须有一个救济程序和相应的法律规定,以使自己在受到侵害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每一个人都可能遭遇许小姐这样的情形,如果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就难免产生怨恨心理,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对个人的身心健康都是不利的。
要做到事先防范和有效监控,要求业主委员会经常对居民进行安全教育及文明素质教育,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同时,为了达到威摄的效果,建议小区内安装监控系统,探头必须安置在高层,能够监控和探测从最高层至最低层扔东西的居民,做到证据充分,避免在高空抛物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殃及无辜。
“这是一个不错的办法”,老马不由自主地表示赞赏。
“那现在的官司怎么解决呢”?年轻女子问我。
“既然大家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友好解决比法院判决好。大家可以统一一个意见,由老马代表大家同许小姐进行协商,将合理的费用赔偿给她。同时跟许小姐说,你们其实也很冤枉,争取许小姐的谅解,少赔偿一点费用,总比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好得多,也不至于将大家的关系搞得那么僵持。”我向他们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前来咨询的十多个人中再没有人提出异议。相互沉默了几分钟后,大家离开了我的办公室。
半个月后,我接到老马打来的电话,他说,事情已经解决了。许小姐也很通情达理,只收取了医疗费用,其它合理费用她都放弃了。她说她打官司的目的只是告诉大家,高空抛物是要付出代价的,她希望人人讲文明,提高自己的素质与涵养,而不是索取赔偿费用。
老马还告诉我,这件事情过后,业主管理委员会采纳了我的建议,在小区内安装了摄像监控系统,并召开了全体业主代表大会,重申了小区内文明、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至今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的现象已经基本杜绝,小区内呈现一派祥和的景象。
听见老马爽朗的笑声,我不由得也会心地笑出声来。
(作者单位: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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