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在上述情形出现时,一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在并不起诉离婚的条件下作为单独的诉讼请求起诉的。婚内分割财产制度,也叫做夫妻非常财产制,这项制度对夫妻双方中弱势的乙方将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这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相一致。《物权法》第九十九条明确了,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不动产或动产。
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弱势一方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不用以婚姻破裂为代价,在婚内直接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从而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不受损害,更有利于体现婚姻家庭法的弱者保护功能,也更有利于体现公平原则。对于那些担任家庭主妇角色并在经济上处于弱势的女性,在面临被动离婚的困境时也有了一条相对较好的保障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