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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危害性
来源:陈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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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聚众斗殴罪 轻伤害的结果引发严重的后果

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双方中只要一方达到三人以上,有互殴的故意或是双方在事情进展中产生了互殴的故意都是可以按照该罪来处罚的,所以一定要注意在人多的时候,控制好心情,不得随意起冲突,否则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的实例确不在少数,而该罪的伤害的结果,也不像故意伤害罪中伤害的结果要求达到轻伤以上,否则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该罪只要有互殴的故意,其中有一人构成轻微伤的结果也完全可以定聚众斗殴罪来处罚,故要引起大家足够的关注,在人数较多的时候或是公众场合一定要谨言慎行,切不可因法律知识淡薄,引来牢狱之困。

我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次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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